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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纪委监委关于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提出十项纪律要求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及“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过“两节”提出十项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
2、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6、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
10、严禁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
为了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359-3527477
举报网址:http://shanxi.12388.gov.cn/yunchengshi/pinglu/
 

中共平陆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总支,各联动协作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及“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对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推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节前约谈、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情况。

(二)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及文物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教科局、市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卫健局等主责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物资储备、指挥体系运行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贯彻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四早”“分区分级”“面上放开、点上精准”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一刀切”“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扶贫、民生领域工程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铺张浪费问题,以及教育扶贫中的铺张浪费、校舍建设中大搞奢侈浪费的典型问题;检查各文物保护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及统战、发改、公安、财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旅、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及国保、省保、市保、县保文物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山西历史文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保护部署要求情况。

(三)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进行监督检查。紧盯老问题,严查“新花样”,针对节日特点,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问题:

 

1、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重点检查:收送礼品、礼金避开敏感时间点搞“错峰送礼”;把送礼支出转移到工程项目或专项资金中报销;违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收送礼品礼金;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礼;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等问题。

2、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

3、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擅自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等问题。

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重点检查:检查时将公车封存,过后又偷偷启用,以工作为由租用个人车辆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使用套牌(公务时挂“正牌”,私用时挂“假牌、套牌”)等问题。

5、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重点检查:转移到培训中心、单位内部食堂、农村人家等隐蔽场所,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

6、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重点检查:接受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车辆服务等问题。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不按规定申报婚丧嫁娶事宜;事前违规搭建席棚设宴请客,以“一条龙”流水席的形式变相违规宴请;采用一次多轮或多时间、多地点、分批次等隐形方式宴请;变换身份操办;只收礼不办酒席等借机敛财等问题。

8、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检查分工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按照《运城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谈话、调阅账目、查验资料、接受举报等方法对本地区监督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税务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文物旅游局、县经信局等联动协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

委机关第一至第四执纪监督室要通过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各自联系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以及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全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中秋、国庆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聚集性疫情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是防止“四风”和聚集性疫情反弹的重要时间节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纠正“四风”和严防聚集性疫情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早研究、早部署,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带头以显规则破除潜规则、以正能量抑制负能量,又要及早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对照节点要求,补齐自身短板,守住纪律红线,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监督举报渠道。要整合监督力量,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相关联动协作部门,发现、收集、报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动向时刻防范,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从严从重查处。要突出精准理念,对失职失责导致问题发生,以及节点工作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破立并举,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发生“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切实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三)强化通报曝光,营造浓厚氛围。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将对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平陆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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